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会议批评"七个有之"指的是: 搞任人唯亲、排斥异己的有之; 搞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的有之; 搞匿名诬告、制造谣言的有之; 搞收买人心、拉动选票的有之; 搞封官许愿、弹冠相庆的有之; 搞自行其是、阳奉阴违的有之; 搞尾大不掉、妄议中央的有之。